关于宁波泽添丰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产品基金合同变更的公告
尊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您好!
一、产品合同条款修改内容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并将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运作指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我司决定根据产品合同的相关约定通过公告变更形式对合同条款中的场外衍生品相关投资范围及其所对应的投资限制/自有风控措施进行删除。
二、合同条款变更生效事宜
若投资者未提出书面反馈意见的,本公告的变更事项自2024年07月12日起生效。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的权利,我司承诺于生效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设置临时开放日(如当日为固定赎回开放日,则无需另行设置临时开放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三、本次变更所涉及的合同清单
宁波泽添丰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泽添高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宁波泽添朴园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宁波泽添朴园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泽添艾普西隆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泽添艾普西隆稳健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泽添艾普西隆中证1000指数增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泽添艾普西隆小市值增强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宁波泽添艾普西隆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泽添艾普西隆遥遥领先量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泽添启明星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泽添明亮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特此公告。
管理人:宁波泽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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